在许多工作中,员工面临特殊的问题健康和安全危害。在这些工作中生命权和人身完整权(同样适用于工作场所的《德国基本法》第2条)。因此,在1996年,立法者规定在德国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如何“通过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确保和改善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以及谁负责实施这些措施(ArbSchG§1,目标和范围)。职业健康和安全是指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一切措施、方法和手段保护工人免受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危害。职业卫生安全可分为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子类别。
职业健康和安全需要什么?
职业健康和安全可分为四类:一般、技术、社会和医疗。
一般职业卫生和安全注重安全的工作条件,旨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雇主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并就这些措施向员工提供培训。反过来,员工必须遵守这些措施,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指雇员的健康和安全,包括与危险物质、机械、噪音、辐射和振动的接触。它也指工作场所或一般设施的安全,例如通过提供逃生和救援计划或定期检查电梯。
社会职业卫生与安全在《德国童工法》、《年轻人就业法》和《产妇保护法》中规定了对儿童、年轻人和孕妇或哺乳母亲的保护。关于残疾人保护和工作时间的规定也包括在这里。
最后,医疗职业卫生与安全由检查程序组成,由专家(如医务干事)检查工作场所是否存在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事故和危险风险。此外,医疗职业安全还包括在紧急情况下配备急救人员,并向意外保险组织报告疑似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或事故。除了这种技术上的区分外,职业健康安全还可以分为子分类的职业安全而且健康保护内容方面:
职业安全——避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的目的职业安全是启用无危险的工作环境为员工而减少和控制潜在的危险才能实现这一点.危险可能由机器、工作过程、工作材料的不当使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影响”以及工作中的心理压力(§5,第2段)引起。例如3 ArbSchG)。根据德国《职业健康和安全法》第4段,危险是“技术、工作组织、其他工作条件、社会关系和环境对工作场所的影响”的有意义的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因为安全隐患有时只能从个别因素的相互作用中识别出来。
这就是风险评估第5段所述是指:必须识别潜在的危害和风险,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来避免这些危害和风险。风险评估是一个旨在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保护健康的过程。健康服务和福利护理雇主责任保险协会为七步风险评估提供了指导。
健康保护——预防健康问题和与工作有关的疾病
健康保护的目的是保护雇员免受与工作有关的长期健康损害和疾病,并尽可能加以预防。健康保护包括旨在防止损害健康的所有措施。疾病可以由物理、化学、心理和生物因素引起。根据德国《职业健康和安全法》第4款,这涉及身心健康。健康保护还包括作为有效的工作预防性保健的职业医学。这包括预防性体检、某些活动的适宜性评估、员工信息、急救、为能力下降的员工提供支持等。
可以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职业安全措施?
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应保护人们远离危险源,并使他们与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这可以通过技术、组织或人员相关的措施来实现:
- 职业安全技术措施都是为了分离人们空间从危险的根源出发,在现有或潜在的危险发生之前避免或消除。这里的例子包括设备安全,通过物理屏障(如围栏、保护器等)将保护装置与危险区域隔离,实施与健康保护和防止物理反应有关的人体工程学设计要求。
- 组织职业安全措施独立的人空间上和时间上从危险的源头。这些在组织、工作流程、信息、任务、工作时间管理以及与工作有关的限制或禁止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
- 个人健康和安全措施参考雇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他们的行为.它们包括采用公认的安全措施和遵守法规。但是,它们还包括以简报、指示、培训、操作指示等形式向员工传递信息。
这些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在这里按优先顺序列出——在预防或消除危险源之后,重点是技术,然后是组织,最后是个人防护措施。影响群体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优先于影响个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
您可以找到有关如何操作的有用信息施工现场可实施职业安全措施年代和危险源在uvex x-pertblog里找到的。
谁负责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为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不只是停留在理论上,需要专门处理这一问题并将职业健康和安全理论转化为实际条例的官员。根据立法者的说法,雇主及雇员负责实施德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法:
根据第5段,该任务雇主是识别的危害致在职雇员(风险评估),来确定必要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不同的活动应单独评估,除非工作条件的性质相同。随后,必要措施应该是决定,“考虑到情况”,他们有效性综述了如果有必要,适应变化的条件(ArbSchG,第3段)1)可以任命安全专家、安全官员和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来执行这些任务。在一些公司,经理还负责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如果有必要,后者会为工作场所危险的专业评估寻求支持。
此外,管理者必须确保“适当的组织结构”和“必要的资源”到位,以实施这些措施。他们也有责任宣传的决定在工作场所,并确保他们是考虑到在“运营管理结构”(ArbSchG§3,第。2)这方面的成本不能转嫁给员工,而必须由公司承担。3).
《德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的重要方面也在x-pertblog文章"组织公司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工作”。
员工的责任
告知员工必要和适当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并对其进行培训。根据德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第15段,它们是有义务确保其工作时的健康和安全.他们有义务遵守和遵循雇主的指示。他们还必须注意到其工作影响到的人的健康和安全。最重要的是,“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工作材料、运输工具和其他工作设备以及为其预定目的提供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ArbSchG§15)是很重要的。此外,员工必须立即向其主管、职业安全专家、医务官或安全官报告保护系统中的任何危害或缺陷(ArbSchG§16)。
Impl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
书面操作说明是在公司内部宣传职业安全措施的合适方法(见《德国工业健康与安全条例》第9条)。它们是职业健康和安全指示的基础,并以可理解的形式和语言解释工作场所和执行任务时所期望的行为。每个活动都有一套操作说明。根据危险程度和工作领域,员工培训对于确保所有员工了解潜在的危险以及如何与机器、物质和工艺安全工作至关重要。然后,有权力的管理者的任务是发布指示,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得到执行,并在必要时予以强制执行。精心策划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也将在下一次获得回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由国家当局。
谁负责检查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执行情况?
《德国职业健康和安全法》的遵守情况由国家职业健康和安全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局,也可以建议雇主关于他们的义务(§21,第2段)。1 ArbSchG)。雇主或官员有义务向该官员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为了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风险评估和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在公司必须使用记录.此外,雇主有义务任命责任联系人(职业安全专家、医务主任、安全工程师及安全主任),而有关的规定职业安全法以及雇主的其他安全相关职责。
官员也有正确的检查所有处所和房间,检查一切并规定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此外,法定意外保险机构(DGUV),工业贸易协会还要检查合规性具有法定的规定。
任何人,包括雇员,违反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规定将被处罚罚款最高5000欧元。任何雇主或人员如违反本局的强制执行规例,可被罚款罚款最高25,000欧元(§25关于罚款的规定).任何持续和反复违反这些官方规定或“故意行为危及员工生命或健康”的人将受到处罚监禁长达一年或一年细(第26条刑事规定)。